市直(属)学校,市教科所:
现将泉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于2021年2月26日前将自查情况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工会,市总工会将于节后进行抽查,请做好迎检准备。电话:22782224,电子版发送邮箱:jygh@qzedu.cn,传真:22782224。
泉州市教育工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