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现将福建省科技厅发来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5]44号,下载网址:http://xmgl.fjkjt.gov.cn/)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申报。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本年度统一发布申报通知,含“区域发展项目”、“引导性项目”等10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上述10类项目中,我院能作为第一单位进行项目申报的有5类,具体包括: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原工、农、社重点项目)、对外合作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于我院不能作为第一单位进行申报的项目类型,鼓励科研人员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的项目申报。
2、请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申报时,必须严格按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中各相应类型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
3、科研人员及项目申报单位(指各系部、各有关部门)应在省科技厅“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中“申报起止时间”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书,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科研人员及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10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初审,按科技厅限期择优推荐上报。
科研处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