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第十一届全国“发明创业奖· 人物奖”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9-07-10 15:03:52 来源: 作者:

 各部门

进一步推动全国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促进发明成果产业化,大力表彰优秀的发明创业人物,经国家奖励办批准(奖项登记证书编号:国科奖社证字第0123号),中国发明协会研究决定:今年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评选活动。获得“发明创业奖·人物奖”人数不超过100名,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被授予“当代发明家”荣誉称号,人数不超过15名。本评选活动的支持单位是科学技术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知识产局等有关部门。为做好我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推荐参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原则和范围

推荐参评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不唯学水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注重参评者的技术平和实际能力、贡献、业绩和本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原则。推荐对象是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优秀职工发明创业者。

二、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拥有高水平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发明成果,并且在创业和发明成果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某个领域、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3.申报人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优先从获得历年“国家科技奖”和“何梁何利奖”、“中国专利奖”和多次参加法国巴黎、欧盟斯特拉斯堡、德国纽伦堡、美国硅谷、瑞士日内瓦等国际发明展的获奖代表。

5.已获得第一至十届“发明创业奖”、没有获特等奖的获奖人,可以申报第十一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当代发明家”称号,但必须要有新的技术发明成果。已获得第一至十届“发明创业奖”特等奖授予“当代发明家”称号的获奖人,不再申报第十一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

三、联系方式

7月12日下午奖附件1、附件2纸质(电子档)报送至科研处,

林炳章:0595-22767201

QQ邮箱:993747000@qq.com

 

附件:

推荐参评第十一届全国“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候选人名单汇总表.doc

文件类型: .doc 34fb1048281fe6c948a3af5b8cdb7398.doc (34.00 KB)

            《第十一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候选人推荐书》.doc

文件类型: .doc cc00385c33211569dc3b9be971b545d2.doc (97.00 KB)

 

 

 

 

        科研处           

                             2019年7月10日                 

附件3:填表说明和具体要求

 

1.“毕业院校”指取得最高学历时所就读的学校。

2.“本人身份”指申报人目前从事职业身份,不得多于一项,工人、农民身份候选人需提交企业或乡镇出具的身份证明。

3.“申报类别”请根据申报人情况,在相应栏内打“√”,不得多于一项。

4.“工人农民非职务发明人创新”应以工人农民身份完成项目的申报人,或拥有非职务发明专利人,方可选择;并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人或农民身份证明。

5.“科技创新所属领域”请在相应栏内打“√”,不得多于一项。

6.“个人简历”简要介绍申报人工作经历和从事发明创业的情况。

7.“本次申报推荐”指单位推荐、理事推荐或自荐,三者选一,不可多选;自荐必须为中国发明协会会员。单位指地方发明协会或相关单位(由中国发明协会认可)。

8.推荐单位(人)意见先交申报人,由申报人在网上填入推荐书。提交后打印的推荐书,须送推荐单位(人)审阅并盖章(签字)。

9.“获奖情况”含非科技奖。

10.已创办企业或参与创办企业的候选人请填写“创办企业情况”一栏,否则可不填。该内容将作为协会今后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参考之一。

 

11.“申报人签名”一栏必须由候选人本人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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