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接到《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20号文件通知。根据《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请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做好验收工作。应参加验收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名单如下:
1、应参加验收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名单
2、应参加验收的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提交书面材料时间:2021年11月20日
联系人:林炳章
联系电话:18760323843
邮箱:993747000@qq.com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