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5 11:14:39 来源: 作者: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2〕3号文件,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一、闽教思〔2022〕3 号文件要点

         1.项目结题。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等立项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立项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3.其他事项。详见闽教思〔2022〕3 号文件。

二、有关要求

需要结项的请于10月27日前将下列文件交到科研处。
1.结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一份;
2.结题报告书(附件2),每个课题1份,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财务部门和科研处公章27号由我处统一盖章,扫描替换);
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PDF扫描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4.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5.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科研处联系人:张静雅  15289972791(微信)

                                   张晓军  13505006021

附件1-2
9c0de11284b9656d5222ab537bed1cb2.doc (76.50 KB)

科研处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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