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2023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公告》文件,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文件要点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2.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3.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省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可以申报)或被撤项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已获得福建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项目预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4.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5.《活页》文字表述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项目申请人,取消参评资格。
6.其他事项,详见文件。https://www.fjskl.org.cn/contents/648/1003244.html
二、有关要求
1. 申报方式:个人申报。
2. 申报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上午下班前,过期不再接收。
三、申报材料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3月1日 |
科研秘书报送申请人名单 |
3月1日-3月5日 |
申请人登录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实名注册申请,提交审核通过;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 |
3月6日 |
1.电子材料: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2.纸质材料:《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3份。 |
3月7日-3月10日 |
科研处审核盖章并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
科研处联系人:张静雅 15289972791(微信) 3058990635@qq.com
张晓军 13505006021
科研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