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3﹞23号)文件https://www.fjedusr.cn/html/lm06/6290.html,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文件要点
1、课题类别: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60万元);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20万元);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5万元);教育部青年课题(3万元)
2、《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3、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4、申报人要求详见(闽教科规﹝2023﹞23号)文件。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方式:个人申报。由各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
2、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科研处张静雅;每项课题的申请书、活页按“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格式命名。
3、截止时间:校内申报截止时间5月23日。
科研处联系人:张静雅 15289972791(微信) 3058990635@qq.com
张晓军 13505006021
科研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