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3〕29号)文件https://www.fjedusr.cn/html/lm06/6291.html,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文件要点
1、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
2、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
3、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4、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级(含)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含)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5、其他事项详见文件。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方式:个人申报。由各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
2、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职称证明、结题证明,电子版各1份。
3、截止时间:校内申报截止时间6月20日,5个申报名额。
科研处联系人:张静雅 15289972791(微信) 3058990635@qq.com
张晓军 13505006021
科研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