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文件要点
1、本年度省研究中心公开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所有项目均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 15 项,一般项目拟立80 项。
2、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 2023 年省研究中心项目。2023 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
3、其他事项详见《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方式:个人申报。由各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
2、申报材料:《申报清单》电子版用于项目初审,待初审结束后将通知有关申报人正式填写申请书、论证活页。。
3、截止时间:校内申报截止时间5月26日。
科研处联系人:张静雅 15289972791(微信) 3058990635@qq.com
张晓军 13505006021
科研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