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闽科监函〔2023〕24号),请按要求做好工作。
一、文件要点
1、自查清理对象:
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范围。
2、自查清理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①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②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③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④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⑤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⑥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3、其他事项详见(闽科监函〔2023〕24号)文件。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须填写3个附件。
附件1:《论文学术不端自查清理工作台账(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
各学院教师自查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论文信息,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如存在学术不端和挂名现象的论文,学院应立即组织整改。
附件2:《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汇总表》
在上述核查的基础上,填写附件2。
附件3:《论文学术规范抽查清单》
由科研处统一安排清查。
注意:论文原始数据需上交各学院统一管理。
2、截止时间:6月30日。
实名举报邮箱:kyc@qziedu.cn。
科研处
2023年6月9日